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5.但是,那些基于外在人的感官经验判断一切事物的人几乎无法理解神是一个人。因为感官人只能基于尘世和尘世之物来思想神,因而以思想一个肉体和属世之人的方式来思想一个神性和属灵之人。他由此得出的结论是:神若是一个人,必和宇宙一样大;若统治天与地,必如世上的国王那样借助许多人来统治。若被告知,天堂不像尘世那样有空间的延伸,他一点也不明白。因为凡仅出于自然界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必照着诸如显现在他眼前的那种延伸来思考。但是,以这种方式思想天堂就大错特错了。天堂的延伸不像尘世的。在尘世,延伸是确定的,因而是可测量的;但在天堂,延伸是不确定的,因而是不可测量的。在下文关于灵界时空的章节,我们会看到天堂的延伸是什么样。
此外,人人都知道肉眼的视觉延伸得有多远,即:能延伸到极其遥远的太阳和恒星那里。凡深入思考的人都知道,属于思维的内在视觉延伸得更广泛,而更内在的视觉必延伸得还要广泛。那么至内和至高的神性视觉又该怎么说呢?由于思维拥有这样的延伸,所以天堂的一切事物与那里的每个人共享,构成并充满天堂的神性也是如此,如前面章节所说明的。
2832.“两角”表示以其信之真理方面的一切能力,这从“角”的含义清楚可知。圣言多次提到“角”;它们在那里都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源于邪恶的虚假的能力。此处的意思是,就真理而言,“公绵羊”所表示的属灵人被属世的记忆知识尽可能地缠住了;结果,他们丧失了感知真理的能力。因为就作为信之真理的事物而言,人越请教、依赖属世的记忆知识,将其粘附于内心和灵魂,就越丧失真理之光,与这光一道丧失的,还有真理的生命。凡肯注意并反思的人都能从自己的经验,从那些声称他们什么都不会信,除非他们要么通过感官,要么通过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明白事情就是如此的人身上看出这一点。你若探究他们的本质,就会发现他们根本什么都不信,而且在他们看来,似乎没有什么比将一切都归于大自然更有智慧的了。还有许多人声称自己相信,尽管他们并不明白。但私下里,他们和其他人一样基于感官印象和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来推理信之真理是不是真的。这些人要么拥有从爱自己和爱世界中被灌输给他们的一种说服性信仰,要么根本没有任何信仰。他们的本质从他们的生活明显看出来。这两类人的确在主的属灵教会中,却不属于教会。那些属于教会的人都过着良善的生活,并相信真理。但属灵人不相信其它真理,只相信从小被铭刻在他们身上,后来他们从教义或某个其它源头为自己所确认的真理。这就是属灵人的状态,这种状态在此以“公绵羊两角缠在灌木丛中”来描述(参看2831节)。
“角”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你是他们力量的荣耀,因你的喜悦,你必高举我们的角。因为我们的盾牌属耶和华,我们的王属以色列的圣者。只是我的真理和我的怜悯要与他同在,因我的名,他的角必被高举。我要使他的手伸到海上,右手伸到河上。(诗篇89:17-18, 24-25)
此处“我们的角”和“他的角”明显表示真理的能力。这几节经文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灵国度;“我们的王属以色列的圣者”表示神性真理属于主。“王”是指真理,主的王权是指神性真理(参看1672, 1728, 2015, 2069节)。“使他的手伸到海上,右手伸到河上”表示力量在记忆知识或世俗学问和对真理的认知中。“手”和“右手”是指力量(参看878节),“海”和“河”表示记忆知识和认知(28, 2702节)。诗篇:
耶和华我的力量啊,我爱你!耶和华是我的岩石,我的堡垒,我的救星,我的神,我所信靠的磐石,我的盾牌,拯救我的角。(诗篇18:1-2; 撒母耳记下22:2-3)
“拯救的角”表示能力方面的真理;此处“力量”、“岩石”、“堡垒”、“神”、“磐石”和“盾牌”都表示真理的能力。
又:
在锡安,我要使大卫的角发出来;我为我的受膏者预备一盏灯;我要使祂的仇敌披上羞耻。(诗篇132:17-18)
这论及主,也就是“大卫”(1888节);“角”表示真理的能力;“一盏灯”表示真理之光。撒母耳记:
我的心因耶和华而欢乐,我的角因耶和华而高举,我的口向我的仇敌张开,因我以你的拯救而欢喜。耶和华必将力量赐与祂的王,高举祂所膏立者的角。(撒母耳记上2:1, 10)
这是哈拿的预言,“角”表示真理的能力。
摩西五经:
他为牛群中头生的,有威严;他的角是独角兽的角;用以抵触万民,直到地极。(申命记33:17)
这是摩西对约瑟的预言,其中“独角兽的角”表示真理的强大能力,这也可从经上说他要用以“抵触万民,直到地极”明显看出来。同样在诗篇:
你却高举了我的角,如独角兽的角。(诗篇92:10)
又:
耶和华啊,救我脱离狮子的口;你已经应允我脱离独角兽的角。(诗篇22:21)
神性真理因其高而被称为“独角兽的角”。这就是为何经上经常说“角被高举”,因为高举表示源于内层的能力。至于内在之物以“高”来表述,可参看前文(1735, 2148节)。
耶利米哀歌:
主在烈怒中砍下以色列的全角,将祂的右手从仇敌面前收回。(耶利米哀歌2:3)
“砍下以色列的全角”表示剥夺拥有能力的真理,这也是“将右手从仇敌面前收回”的含义。以西结书:
当那日,我必为以色列家使一个角长出来,又必使你在他们中间开口。(以西结书29:21)
“为以色列家使一个角长出来”表示使“以色列”所表示的属灵教会的真理增多,“开口”表示公开表明这些真理。
哈巴谷书:
神从提幔而来,圣者从巴兰山临到。祂的尊荣遮蔽诸天,祂的赞美充满大地。祂的光辉如光;祂拥有从祂手里发出的角,那里是隐藏祂能力之地。(哈巴谷书3:3-4)
这论及主;“祂拥有从祂手里发出的角,那里是隐藏祂能力之地”明显表示真理的能力;“巴兰山”是指主的人身或人性的神性属灵之性或神性真理(参看2714节),这也是“光辉”和“光”。
在启示录,经上如此描述主的人身或人性的神性真理:
我观看,看哪,在宝座与四活物中间,有羔羊站立,像是被杀过的,有七角,就是神的七灵,被派往全地。(启示录5:6)
“七角”表示神圣或神性真理。“七”表示神圣(可参看716, 881节)。“被派往全地的七灵”是指对这些真理的神圣宣告。
“坛角”只表示拥有能力的真理。在摩西五经,经上论到它们说:
要在坛的四拐角上作角,角要与坛接连一块。(出埃及记27:2; 38:2)
香坛同样要有四角;经上说,角要与坛接连一块(出埃及记30:2; 37:25)。因为祭坛是主和对祂的敬拜的主要代表(可参看921节)。祭坛是主的神性良善的代表;“角”是祂的神性真理的代表;角要从坛中凸出来,也就是与它接连一块,代表真理从良善中衍生出来。因为除了从良善衍生出来的真理外,其它真理并不存在(参看654, 1162, 1176, 1608, 2063, 2261, 2417节)。由此明显可知,“角”在正面意义上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
下面的例子所指的是源于良善的真理:当亚伦和他的儿子供祭司职分时,他们要取些小公牛的血,用指头抹在坛的四角上(出埃及记29:12;利未记8:15);亚伦一年一次要在坛的角上行赎罪之礼(出埃及记30:10);祭司犯了罪,就当献上小公牛,把些血抹在香坛的四角上(利未记4:3, 7);首领犯了罪,就当献燔祭,把血洒在燔祭坛的四角上(利未记4:22, 25);有人或灵魂犯了罪,也要这样(利未记4:27, 30, 34);当洁净坛时,同样如此(利未记16:18-19)。这一切事都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事实上,一切祝圣、供职和洁净都通过真理实现,因为真理引向良善(2830节)。“坛角”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这一点也可见于启示录:
第六位天使吹号,我就听见有声音从神面前金坛的四角出来。(启示录9:13)
“金坛的四角”明显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因为声音是从四角出来的。“金”表示良善(113, 1551, 1552节),“金坛”更表示良善。
阿摩司书:
我为以色列的过犯而察罚以色列的日子,我也必察罚伯特利的祭坛,坛角必被砍下,坠落于地。(阿摩司书3:14)
“坛角必被砍下”,是因为那个地方不再有源于良善的真理的代表;“伯特利”是指神性良善,因而被称为“王的圣所”、“王的家”(阿摩司书7:13)。用角里的膏油膏王(撒母耳记上16:1, 13; 列王纪上1:39)以同样的方式代表源于良善的真理。“油”是指良善(886节);但“角”是指真理;“王权”本身在内义上是指这种真理(1728, 2015节),这种真理拥有能力。
“角”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源于邪恶的虚假的能力,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阿摩司书:
你们喜爱虚浮的事,说,我们不是凭自己的力量为自己取了角吗?(阿摩司书6:13)
此处“角”表示虚假的能力。撒迦利亚书:
我举目观看,见有四角。我就对与我谈话的天使说,这些是什么?他对我说,这些是驱散犹大、以色列和耶路撒冷的角。耶和华又指四个匠人给我看;我说,这些人来做什么呢?祂说,这些人是驱散犹大的角,以致无人能抬头;这些人来威吓列族,打掉他们的角,就是那举起他们的角抵触犹大地、使它四散的。(撒迦利亚书1:18-21)
“角”表示使教会荒废的虚假的能力。以西结书:
因为你们用胁用肩拥挤一切病弱的羊,又用角骶触,直到使它们四散在外。(以西结书34:21)
这论及利用虚假误导或迷惑人的牧人;“角”表示虚假的能力;“肩”表示他们所拥有的一切能力(1085节)。耶利米哀歌:
耶和华毁灭了,并不顾惜,使仇敌因胜过你而欢乐;祂高举你敌人的角。(耶利米哀歌2:17)
同一先知书:
摩押的角砍断了,摩押的膀臂折断了。(耶利米书48:25)
此处“角”表示强有力的虚假。
诗篇:
我对自夸的人说,不要夸耀;对邪恶的人说,不要举角;不要高举你们的角,不要硬着颈项说话。恶人一切的角,我都要砍断;惟有义人的角必被举起。(诗篇75:4-5, 10)
“恶人的角”表示源于邪恶的虚假的能力,“义人的角”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
但以理书:
见第四兽可怕可惧,极其强壮,有铁牙;它吞吃嚼碎,所剩下的用脚践踏。它有十角。我正思考这些角,看哪,其中又长起另一只小角,先前的角中有三角在这角前连根被拔出。看哪,这角有眼,像人的眼,有口说大话。那时,因这角说大话的声音,我就观看;我愿知道第四兽的真情,头有十角和那另长起的一角,有三角倒在这角面前;这角有眼,有说大话的口。我观看,这角与圣徒争战,胜了他们,直到亘古常在者来给圣徒伸冤。他说,至于第四兽,它将是世上的第四国,与一切国大不相同,必吞吃全地,并且践踏嚼碎。至于那十角,就是从这国中必兴起的十王,在他们以后,又兴起一王,与先前的不同,他必制伏三王;他必说话抵挡至高者,必折磨圣徒;然后,审判者必坐堂。(但以理书7:7-8, 11, 19-26)
这在内义上论及教会的败坏状态。此处但以理所看到的事物,如兽,铁牙,有眼的角,说话的角,与圣徒争战、说话抵挡至高者的角,都表示教会里面虚假和异端邪说的状态。“角”表示强有力并盛行的虚假,这一点仅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眼”,也就是理解力(2701节)被归给了它们;他们甚至说话抵挡至高者。“国”和“王”不是指王国和国王,而是指教导虚假的教义,这从它们在圣言中的含义可以看出来,即:“国”和“王”是指教导真理的教义,在反面意义上是指教导虚假的教义(参看1672, 2015, 2069, 2547节)。
在但以理书的别处:
我见有双角的公绵羊站在河边,两角都高,这角高过那角,更高的是后长的。我见那公绵羊往西、往北、往南用角抵触,兽在他面前都站立不住,也没有能救护脱离他手的;但他任意而行,自高自大。我正思想的时候,看哪,山羊中有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穿越整个地面。这公山羊两眼之间有一只角。他来到那只双角公绵羊那里,以猛烈的怒气向他冲去,猛击他,折断他的两角;公绵羊在他面前没有力量站立。后来,山羊中的公山羊极其自高自大,正强盛的时候,他的大角折断了,在它的原处又长出四个角来。很快,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东、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它渐渐强大,直达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践踏它们。有双角的公绵羊,就是玛代和波斯王;那公山羊就是希腊王;取代那一角的四角就是从这民族兴起的四国。(但以理书 8:1-27)
这在内义上论及“公绵羊”所表示的属灵教会的状态(2830节);经上描述了该教会的状态,它如何逐渐衰落并败坏。“山羊中的公山羊”是指那些拥有与仁分离之信,或与良善分离的真理,开始抬高自己反对良善,最终反对主的人。“公绵羊的角”是指属灵教会的真理,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山羊中的公山羊的角”是指已经逐渐退化为虚假的真理;此处提到的“国”和“王”不是指王国和国王,而是指真理和虚假,如刚才所述,因为从本质上说,主的圣言并不论述世俗和尘世事物,而是论述属灵和属天事物。
启示录:
天上又现出异象来;看哪,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他用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把它们摔在地上。(启示录12:3-4)
又:
我看见一个兽从海中上来,有七头十角,在十角上戴着十个冠冕,七头上有亵渎的名号。又允许他与圣徒争战,并且胜过他们。然后,我又看见另有一个兽从地中上来,有两角如同羊羔。(启示录13:1-2, 7, 11)
又:
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满了亵渎的名号;有七头十角;她是大巴比伦。那七头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又是七位王;那十角就是十王。(启示录17:3, 5, 7, 9, 12-13)
显而易见,此处的“角”和但以理书中的一样,表示虚假的能力。
2803.神性真理是“儿”,神性良善是“父”。这从“儿”和“父”的含义,以及真理从良善成孕和出生的事实清楚可知:“儿”是指真理(参看489, 491, 533, 1147, 2633节);“父”是指良善。前面多次说明,真理只能从良善存在或显现。“儿”在此之所以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是因为神性本质与人身本质,并人身本质与神性本质的合一就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神性婚姻;天上的婚姻就来自这神性婚姻。因为耶和华或主里面只有无限之物,既然如此,那么就只能以这种观念来理解祂:祂是一切良善和真理的存在和显现,换句话说,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良善本身是“父”,真理本身是“子”。由于神性婚姻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如前所述,所以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耶稣对腓力说,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同一福音书:
耶稣对犹太人说,你们即使不信我,也当信这些工作;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7-38)
又:
我为他们祈求,因为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父你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约翰福音17:9,10,21)
又:
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祂身上也得了荣耀;如果神在祂身上得了荣耀,那么神也要因自己荣耀祂。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约翰福音13:31-32; 17:1)
由此可见神性与人性在主里面的合一是何性质,即:它是相互和交替的,或是互惠的;这种合一就是那被称为神性婚姻的,天上的婚姻便从神性婚姻降下;而天上的婚姻就是主的天国本身,主在约翰福音如此论到这国: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又:
我为他们祈求,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父你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 21-23, 26)
这天上的婚姻就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可参看2508, 2618, 2728, 2729 节等)。
没有神性真理,神性良善不可能存在并显现;没有神性良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相反,这一个总是靠近并回应那一个,所以很明显,神性婚姻自永恒就存在,也就是说,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父啊,现在求你用你自己,用未有世界以先,我与你同享的荣耀荣耀我。(约翰福音17:5, 24)
但自永恒所生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也生在时间中;说它生在时间中,和说它被荣耀是一样的。这就是为何主多次说,祂要往差祂来的父那里去,也就是说,祂正在回到父那里。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就是神性真理本身),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这圣言起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3, 14)
也可参看约翰福音3:13; 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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